吃餃子不蘸醬油事件發生在哪里(是真的嗎)
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,發生在上世紀九十年代,還曾上過當地的報紙。
事情被曝光以后在當地引起不小的轟動,但很快官方便出來辟謠,沒多久當事人發聲確有其事,之后當事人便莫名其妙消失,聽說是連夜回了老家。

事情發生在內蒙古某地的一個小飯館里,一個廣東人來這邊談生意,因為只有一個人便隨便找了一家小飯館,點了一盤餃子。
飯店內的包房有一桌客人,這一桌是當地看守所的,在慶祝一個領導升職,人逢喜事再加上北方人天生熱情,吃飯喝酒難免聲音大了一點。
說話大聲還行酒令,讓身在異域的廣東人很爽,也表示很不能理解,覺得當地的人太沒素質,就算高興也不能影響到其他人。
廣東人雖然很是不爽,倒也沒說什么。
席間,包間里那位領導出來上廁所,看到廣東人一個人吃餃子,經過時覺得不對,站在廣東人桌邊凝視。
本就喝多了酒,話比較多,指著廣東人問道:“兄弟,你吃餃子怎么不蘸醬油?”
事情就是從這唐突一問開始的,領導為何有此一問?
這跟當地的飲食習慣有關,當地人口味比較重,吃餃子則需要用醬油當作蘸料,否則難以下咽。
廣東人口味則比較清淡,吃餃子不需要蘸醋和醬油。
領導是本地土生土長的人,看到有人吃餃子不蘸醬油覺得很是奇怪,表示理解不了這種全新的吃法,故而有此一問。
廣東人覺得對方是有意冒犯,再加上之前的吵鬧本就讓他心里很不爽,便懟了領導一句,“我蘸不蘸醬油關你TM什么事??!”
領導黑著臉上廁所去了,回到包房里繼續喝,但興致明顯沒有剛才那么高,越想越來氣,突然罵了一句。
同事忙問領導怎么回事,領導便把剛才在外面的事說了。
“外面那小子真囂張,吃餃子不蘸醬油還跟我TM的前TM的后!”
有下屬給領導出主意,“找個理由把罵人那小子給關一晚上,好好收拾一頓,明早再把他給放了。”
領導大悅,此計甚妙,必須要給廣東人一點教訓。

這種事在治安不好的地方倒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,有時候民警會在扒手較多的地方巡邏,看到賊眉鼠眼的人,就算沒被人贓并獲,也可以依據經驗帶回去例行詢問,不排除就是看你不爽的可能。
被懷疑的人可以直接帶走,要是查到有前科那就自認倒霉了,通常會被關一晚上再放出去,誰讓你在對的時候遇上了對的人呢?
你還別不服,要不然這事兒就沒完。再有道理的老鼠也斗不過貓,天生的血脈壓制。
廣東人被帶走了,一頓收拾是肯定了,可是廣東人的經歷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糟,他不止挨了一頓收拾。
大家回憶一下影視劇,只要有監獄或看守所之類的劇情,只要新人報道,都會詢問是犯什么事進來的。
不知道這位廣東兄弟應該怎么回答這個問題。
第二天其他人都沒管這茬,畢竟是領導親自抓回來的,必須他親自放,結果領導把這事兒給忘了。
這位廣東老板就這么住進了看守所里,看守看到多了一個人,便問他為啥被關進來的。
廣東人普通話不好,說了半天看守也聽不明白,廣東人便長話短說,“我吃餃子沒蘸醬油!”
看守一個大巴掌就掄了過去,“你給我老實一點。”
“大鍋,真的系七餃幾摸蘸醬油!”
看守從沒見過關進來還這么不老實的,一怒之下也就懶得問了,先捶一頓再說。
看守把審問的權利下發給牢頭,牢頭看到新來的,便問廣東人是怎么被抓進來的。
廣東人:“七餃幾摸蘸醬油!”
牢頭:“扯淡,知道這是什么地方嗎?”
廣東人一臉無賴:“各位大鍋,我真的系七餃幾摸蘸醬油進來的!”
不管是在監獄還是在看守所,每一個新來的犯人都要交代自己所犯的罪這是規矩,有一種犯人通常不敢說自己的罪行,要么就東扯西拉,要么就閉口不言。
廣東人的行為很符合這一類人的行為,俗話說盜亦有道,有些罪犯的行徑,會讓其他的罪犯感到不齒,一頓打是少不了的。
情況嚴重的更是經常挨打,同一個監室里誰看到他不爽都可以打,你還別還手,還手就是一次集體活動。

接下來廣東人的日子很難過,但凡有人問他怎么進來的,他就用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告訴對方,“我系七餃幾摸蘸醬油進來的。”
這種鬼話只有傻子才信,有人問一次廣東人就被捶一頓,廣東人被打得快抑郁了,有一種正常人被扔進精神病院的感覺,不停大喊著“我沒瘋,我是正常人!”
就會有護士阿姨過來安撫,“好,你沒瘋!”然后趁著不注意一直鎮定劑扎在屁股上。
久而久之,假瘋就變成了真瘋。
就算有人想把廣東人放了,只要一聽到他那句,“我系七餃幾摸蘸醬油進來的。”
誰敢把他放出去?
直到過了一年“天下大赦”才發現這位來路不明的廣東人,系統內部清理疑案的時候發現了他,所有移交手續都沒有,相關人員簽字也沒有,便將他提出審問。
第一次審問,廣東人什么也不敢說,這一年被打怕了。
第二次審問,我系七餃幾摸蘸醬油進來的。
審訊人員面面相覷。
這一次廣東人算是運氣好碰到的審問人員很有耐心,要是還說不清楚,可能就真把他移交精神病院了。
為了讓審訊順利進行,審訊人員找來一個老鄉,廣東人這才把原因說清楚。
事情總算水落石出,審訊人員很奇怪,這都莫名其妙被關了一年,咋就這么實誠不知道申訴呢?
廣東人一臉懵逼,“我申訴了啊,不過沒有人相信我??!”
這件事實在影響太大,為了不造成太大的影響,決定花錢了事,賠付廣東人一筆錢,讓他趕緊回家,這件事就此塵封,誰也不要再提。
廣東人看到希望立馬答應,出去之后轉身就把看守所給告了。
結果涉事人等被開除公職,相關部門的領導也受到降級處分。
廣東人因此獲賠一百多萬,也有人說獲賠24萬,說是當事人親口說的。
不管多少,在那個時候都是一筆巨款,之后此事便銷聲匿跡變成了一個故事,至于此事是真是假眾說紛紜,各位讀者認為到底是真人真事還是僅僅只是一個故事,亦或是另一個故事以訛傳訛被人添油加醋成為了另一副模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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